標題: 第19講:理由的理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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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-9--2012 06:56 AM  資料 文集 私人訊息 
第19講:理由的理由
什麼樣的理由才是合理的理由?為什麼人們接受這種理由而不是另一種理由?當我們追問理由的時候,有時需要進一步追問理由的理由。如何尋找合理的理由,是未來幾講討論的重點。

有爭議的理由
一個陳述能否成為另一個陳述的合理的理由,有時並非那麼顯而易見,人們的意見往往不統一,甚至南轅北轍。
  例1 在第17講例2中提到,“傷害了中國人民的民族感情”不是反對日本首相參拜靖國神社的有力理由。當然有些人不同意這種說法,這個問題是有爭議的。
【說明】:做為一個理由,它必須指出參拜靖國神社有何不義之處,而非訴諸於情感,這不是一個理性的態度。或許有人會說:考慮問題不能脫離特定的背景,日本發動的侵華戰爭,對中國人民造成極大的傷害,在這個歷史背景下,“傷害了中國人民的民族感情”可以是反對日本首相參拜靖國神社的理由。但日本也可以說:我們承認發動戰爭是不對的,但你們也應該考慮到我們的民族感情,到神社參拜是寄託對陣亡軍人的哀思。
“傷害了中國人民的民族感情”能否成為反對日本首相參拜靖國神社的合理理由,這是有爭議的,至少它不是一個顯而易見的有力的理由。

一個理由是否合理,有時取決於人們要不要將它視為一個合理的理由,而這與我們的價值觀念、是非觀念、意識形態等文化背景有關。即在這些理由背後,隱藏着更高的原則。

更高的原則
許多理由的背後往往矗立着一些更高的原則;人們在某些問題上意見不一致,往往是由於他們持有不同的更高原則,即持有不同的價值觀或意識形態。看看下面兩個例子。
  例2 在第17講的例3提到,當外國人批評中國的人權狀況時,中國國家領導人總是以“內政不容干涉”為理由,反對別人的批評。但批評者認為,人權具有普遍的價值,任何一個國家的政府都不應該侵犯人權。
【說明】:上述兩種不同的意見,以不同的價值觀為更高的原則。中國國家領導人以主權(國家自主)為更高原則,認為人權不能凌駕於主權之上;而批評者則相反,認為人權才是更高的原則。在目前的社會,大多數人似乎傾向於後者,認為人權比主權更重要。

  例3 台灣獨立問題上,有些人認為,台灣獨立與否,應由台灣人民投票決定;但中國國家領導人決不同意這種做法,他們決不容許國家分裂。這兩種觀念的背後有不同的原則。
【說明】:贊成由台灣人民投票的人,認為“人民自決”是更高的原則,比“國家統一”更重要。加拿大就是奉行這種原則的國家,魁北克省鬧獨立,加拿大政府就讓魁北克人民自行投票決定。反之,中國國家領導人認為“國家統一” 是更高的原則,它比“人民自決”更重要。

對更高原則的質疑
當然,我們可以進一步質疑這些理由背後的更高原則。為什麼主權高於人權?或為什麼人權高於主權?為什麼人民自決比國家統一更重要?或為什麼國家統一比人民自決更重要?我們甚至可以質疑一切理由背後的最高原則。這個問題將在下一講「批判與反思」中進一步討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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